7月21日,永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日常巡逻中,查获一起货车存在超高、超长的违法行为,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。
当日下午,执勤民警在良田路路段巡逻时,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异常,车身明显高于正常货车,且车尾处有超长货物超出车身近2米,仅用简单绳索固定,行驶中货物晃动明显,过往车辆纷纷避让,存在极大安全风险。
民警见状立即将其拦停,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面对交警询问,驾驶员沈某某坦言,为了节省运输成本,图一时方便,未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分装,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查获。执勤民警当场对沈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详细讲解了“三超”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对驾驶员沈某某作出罚款100元、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,并责令其对车上的货物进行分装转运,消除安全隐患。
交警提醒:“三超”违法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“隐形杀手”,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。广大货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规范装载货物,切勿心存侥幸。(永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)